五常基本信息
五常市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县级市,位于黑龙江省南部。地处北纬44度零4分至45度26分和东经126度33分至128度14分之间。北接松嫩平原,距省城哈尔滨115公里;东南靠张广才岭西麓与尚志市相邻,东北部与哈尔滨市阿城区相邻,西部、西南部、南部与吉林省的榆树、舒兰、蛟河毗邻,是黑吉两省经济结合部。幅员面积7512平方公里,五常地域呈狭长形,西北倾斜。全市素有"六山一水半草二分半田"之称。市域内中山面积达481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6.4%,低山面积1653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22%,丘陵面积1118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14.9%,高平原面积2270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30.2%,堆积谷平原面积323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4.3%,冲积平原面积1667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22.2%。中山、低山、丘陵面积3252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43.9%,高平原、平原、河谷平原面积4260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56.7%,水面183.7平方公里,占全市总面积的2.5%。哈尔滨供水工程磨盘山水库正兴建中。
五常历史文化
五常县名源于儒教"三纲五常"之"五常",即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。清咸丰年间(18 51—1861年)放荒开垦,陆续建立举仁、田义、崇礼、尚智、诚信五个甲社,遂将此地概称 "五常堡",设治时沿袭"五常"之称。汉晋属夫余,隋属靺鞨,唐属渤海都督府,辽属东京道,金属上京会宁府,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,明属奴儿干都司,清初属宁古塔将军辖区。今五常县北部地区,1684年(清康熙二十三年),为反击罗刹(沙俄)储备军粮,于今五常县北部的拉林镇扩建官仓,俗称"拉林仓"。1744年(清乾隆九年),设置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,驻拉林城,隶属宁古塔将军。1761年(清乾隆二十六年),分设阿勒楚喀副都统,拉林、阿勒楚喀两副都统分地管辖。1769年(清乾隆三十四年),裁撤拉林副都统,由一协领驻扎该地,由阿勒楚喀副都统兼管。1869年(清同治八年),设置五常堡协领衙门,隶属吉林将军统属。今五常县南部地区,1881年1月25日(清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),吏部转呈奏准,于五常堡南30里欢喜岭设置五常厅,并于山河屯设分防经历,于蓝彩桥设分防巡检,均归五常厅管辖。隶属吉林分巡道。自是旗民分治。1882年(清光绪八年),于拉林分设巡检,归双城厅管辖。1909年4月9日(清宣统元年闰二月十九日),吉林行省总督、巡抚奏请,将五常厅升改为五常府,同年6月2日(农历四月十五日)批准,改厅为府,1910年1月19日(清宣统元年十二月初九日),五常府知府启用关防。隶属吉林省西北路道。中华民国成立后,1913年3月2日,吉林行省公署通令,改五常府为五常县。1914年6月,隶属滨江道。192 9年2月,裁撤道区,由吉林省直辖。是时,全县总人口22.7万人,为三等县。东北沦陷后,初隶吉林省,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。1945年"九三"抗日战争胜利后,初隶哈南专区,后归松江省直辖。1947年1月,以五常县山河镇以南地区与舒兰县部分地区设置山河县,隶属吉北行政区;同年11月,撤销山河县,并入舒兰县。1948年6月,将原划归山河县的五常县部分地区划回五常县管辖。1954年8月,松、黑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,由黑龙江省直辖。1956年3月6日,国务院批准,撤销拉林县,并入五常县。1958年8月,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。1960年5月,划归哈尔滨市领导。1965年6月,划归新设立的松花江专区管辖。
1992年,五常县位于黑龙江省南部,拉林河上游。北依哈尔滨市阿城区,东、东南与尚志市、海林市和吉林省敦化市毗邻,南、西南与吉林省舒兰市、榆树市接壤,西北与双城市相连。全县总面积7512平方公里。全县共辖11个镇、17个乡,其中民族乡(镇)6个。县境北部是满族聚居的地区,有5个满族乡(镇);中部有朝鲜民族乡1个。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91.4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22 .2万人;满、朝鲜、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6.2%。县政府驻地五常镇。